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將資格復審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1、2024年1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3、資格復審遞補事宜將以電話形式于1月26日開始陸續(xù)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順暢。
二、資格復審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qū)黃河鐙口灌區(qū)管理中心九樓會議室(地址:包頭市稀土高新區(qū)稀土大街與民族東路(南段)交叉口東160米 稀土大街29號)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
(一)《資格復審通知書》: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在報名網站打印;
(二)《報名登記表》: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2份。(注:本人在表上相應位置簽名)。
(三)身份證明: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四)畢業(yè)證、學位證:大學起所有學歷教育階段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二學位專業(yè)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二學位專業(yè)認證報告從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下載打?。彶楝F場需要掃描二維碼進行確認。
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報考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在證明中明確是否已過試用期和已滿最低服務年限;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六)報考“項目人員崗”的考生,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以及服務項目旗市區(qū)以上(含旗市區(qū))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七)報考“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院校(系、院、部)或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八)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或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的資格條件。資格復審通過后,須現場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并計入誠信檔案。
(二)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選未參加資格復審的或資格復審未通過者進行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遞補工作以電話方式通知,電話無法打通或接到遞補通知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取消遞補資格。
(三)資格復審通過后,須現場確認面試答題語種,簽署《面試語種確認書》。面試答題語種一經確認,不可更改。
五、面試有關事項
咨詢電話:0472--5210608 、0472--5210609、0472--5210630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