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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國人民銀行2018年人員招錄工作統一部署,現將報考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銀行系統考生的面試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1月9日
1、報考呼和浩特市轄區(qū)、阿拉善盟轄區(qū)、巴彥淖爾市轄區(qū)、包頭市轄區(qū)、赤峰市轄區(qū)單位的考生請在上午8:30-12:00參加資格審查。
2、報考鄂爾多斯市轄區(qū)、呼倫貝爾市轄區(qū)、通遼市轄區(qū)、烏海市轄區(qū)、烏蘭察布市轄區(qū)、錫林郭勒盟轄區(qū)、興安盟轄區(qū)單位的考生請在下午1:00-5:00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地點:人民銀行干部培訓中心二樓多功能廳(呼和浩特市回民區(qū)光明大街158號)
二、考生需要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資料
(一)應屆畢業(yè)生
1.身份證原件
2.學生證原件
3.準考證
4.從報名網下載填寫完成并經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18年人員錄用報名推薦表》
(二)延緩派遣的畢業(yè)生(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延緩派遣的2017年、2016年畢業(yè)生)
1.身份證原件
2.準考證
3.從報名網下載填寫完成并經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18年人員錄用報名推薦表》
4.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延緩派遣證明
5.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
(三)社會在職人員
1.身份證原件
2.準考證
3.網上報名填報的工作經歷中所有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模板見附件)
4.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已離職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5.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
(四)出國留學人員
1.身份證原件
2.準考證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4.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其他資料:網上報名時填報的資格證書、學術成果、獎懲情況原件或復印件(包括英語四、六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獲獎證明、公開發(fā)表文章的報刊等)。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或未能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四、資格審查合格后將收回相關材料并發(fā)給面試通知書
各類身份人員收回的材料分別為:
(一)應屆畢業(yè)生
經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18年人員錄用報名推薦表》
(二)延緩派遣的畢業(yè)生
1. 經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18年人員錄用報名推薦表》
2.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延緩派遣證明
(三)社會在職人員
1.網上報名填報的工作經歷中所有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模板見附件)
2.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已離職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四)出國留學人員
1.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2.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證明(復印件)
另外:報考中文、俄語和蒙古語專業(yè)的考生需要在1月12日加測專業(yè)知識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在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后通知。
第二部分 面試
五、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在面試通知書上標明。遲到的考生將被取消面試資格。
六、考生面試需攜帶的資料
1、身份證
2、準考證
3、面試通知書
第三部分 其他事項
七、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或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考生憑準考證進入考區(qū),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八、上述各類面試考生應攜帶的各項證件、證明材料必須是原件,且必須全部提供。
九、《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18年人員錄用報名推薦表》中的“成績單”可另附成績單原件代替。
十、考生食宿和交通費用自理。此次面試不向參考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十一、面試過程中將進行通訊屏蔽,請各位考生提前安排面試時間內私人事項。
十二、考生在面試結束后請耐心等待,保持手機暢通,通過面試的考生將得到電話通知。
十三、如有疑問,請撥打考生咨詢電話0471-6290221。
附件:
工作證明(模板)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人事處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
工作證明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茲證明 (姓名),身份證號碼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單位
部門工作,身份為 (正式員工/臨時工/實習生/其他),所從事工作的主要內容為
,最高職務為 ,離職原因是
(如現仍在職則不必填寫此項)。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聲明:我單位保證上述證明內容完全屬實,如因不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單位承擔。
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
人事部門聯系電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